梁彼得不坐牢!5年緩刑,800小時社區服務

2016-04-20 06:01  来源: 网络

       法官對梁彼得一案做出宣判,宣佈梁彼得犯有刑事疏忽殺人罪(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),而非陪審團原先裁定的過失殺人罪(manslaughter),梁彼得被判5年緩刑,將執行800小時社區服務,但不坐牢!

       此外,法官還判處梁彼得犯有瀆職罪名。在19日下午,法官陳丹尼(Danny K.Chun)就為何減刑做出解釋,指出檢方未能證明梁彼得在案發時意識到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,不符合二級誤殺定義。但其走火殺人是不爭的事實,合乎紐約州法對犯罪疏忽殺人罪的規定,因此降罪改判。

       陳丹尼隨即表示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情況,他認同檢察官輕判建議是完全恰當的。鑒於罪名已降,判決也要做出適當修改。

       陳丹尼特別提到他收到4萬封挺梁求情信,證明梁社區背景良好。綜合考慮下,法官決定取消檢察官建議的6個月家中拘禁,改添300小時社區服務,共累計800小時,同時判梁5年緩刑,無需坐牢。

 

      3月23日,布碌侖地區檢察官湯普森向主審法官陳丹尼提出量刑建議,即希望判決梁彼得緩刑5年,配帶電子鐐銬在家監禁6個月,做社區服務500小時。

       4月19日下午法官對梁彼得案的判決結果出爐後,布碌侖地區檢察官湯普森(Ken Thompson)立即發表聲明,表示將對此案繼續上訴。

       聲明書中,湯普森指出:“布碌侖地區檢察辦公室積極起訴梁彼得犯有過失殺人罪名,因為確切證據表明,他的行為是有罪的,法律要求梁彼得必須為其行為——奪走葛雷(Akai Gurley)的生命——負責。”

        “代表布碌侖社區聲音的陪審團,同意並裁定梁彼得有罪。作為已被判刑的重罪犯,梁彼得失去了他的員警職業,時刻被牢記一個事實——因為他的疏忽,導致了葛雷先生的死亡。”聲明書第二段寫道。

       最後,湯普森表示:“此案非常特殊,儘管我們提出的量刑建議非常公平,但我們尊重法官的減罪判決與我方意見的不一致,並將繼續對此案進行上訴。”

       對此,辯方律師也在得知結果後,第一時間表示將會繼續堅持上訴。

       法官宣判結果前,法庭外員警嚴陣以待。很多華人到法庭外舉牌示威。死者葛雷的姑媽及親友已在法庭外排隊等著進入法庭。一直以來十分樂意面對媒體的葛雷姑媽今天卻發飆,不讓媒體拍照。

       現在華人示威者聚集近200人,州眾議員寇頓到場,帶領民眾高呼口號“正義為所有人”,“不要替罪羊”,現場華裔示威者情緒高昂!一些華裔示威者也紛紛帶領民眾高呼口號!

       支持死者葛雷的非裔人士及亞裔反暴力聯盟成員在現場示威,高呼“梁彼得坐牢”,“正義為葛利”,“黑人的生命至關重要”等口號,並高舉著葛雷以及歷史上被員警槍殺的照片,要求正義必須得到伸張!

來源: 僑報網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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